刁河
即古朝水。源出河南内乡县西北,东南流经邓州市,至新野县入淯水。《方舆纪要》卷51邓州“朝水”条下:“刁河在县南十五里。源出内乡县之萧山,流经州界,亦至新野县东南,而入于淯水。”《清一统志·南阳府一》:朝水“按刁河乡县霄山”。即此水。
即古朝水。源出河南内乡县西北,东南流经邓州市,至新野县入淯水。《方舆纪要》卷51邓州“朝水”条下:“刁河在县南十五里。源出内乡县之萧山,流经州界,亦至新野县东南,而入于淯水。”《清一统志·南阳府一》:朝水“按刁河乡县霄山”。即此水。
①在今安徽郎溪县南七十里。《清一统志·广德州》:石佛岭“在建平县南七十里。上有三石,高二丈许,形如佛”。“石佛撑云”为县境胜景之一。②在今浙江松阳县东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94松阳县:石佛岭“在县东南四十
即今河南西峡县西北花园关。明置花园头巡司。《方舆纪要》卷51淅川县:花园头关“在县西北二百里。本在内乡县西北,成化中改属县界。今有巡司戍守”。
北周天和三年(568)置,为黎州及沈黎郡治。治所在今四川汉源县东北。不久州郡县并废。隋开皇中复置,属雅州。大业初属临邛郡。大业后废。古县名。北周置,治今四川省汉源县西北九襄镇。为沈黎郡治。后废。隋开皇
唐长庆二年 (822) 置,即今福建永春县。五代闽龙启元年 (后唐长兴四年,933) 升为桃源县。唐长庆二年(822年)析南安县西界两乡置,即今福建省永春县。五代闽龙启元年(933年)升为桃源县。因桃
唐六胡州之一。调露元年 (679) 以处突厥民置,治所在今内蒙古鄂托克旗或鄂托克前旗境。神龙三年 (709) 属兰池都督府,寻改为县。开元十年(722) 复置。后废。
清置,即今新疆轮台县东北阳霞乡。清道光 《新疆识略》 卷3库车: 洋萨尔台 “八十里至策达雅尔台”。
即今湖南临湘市北二十二里聂市镇。《清一统志·岳州府二》: 聂家市 “在临湘县 (治今岳阳市东北陆城镇) 东南四十五里。有上、下二市”。
南朝宋末置,属越州。治所在方度县 (今广西玉林市)。南朝梁废。南朝宋泰始七年(471年)置,治方度县(治今广西玉林市)。辖境约当今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区及北境。属越州。南朝梁、陈时废。
清雍正八年(1730)改仁怀县置,属遵义府。治所即今贵州赤水市。乾隆四十一年(1776)升为直隶厅,属贵州省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改为赤水厅。清雍正八年(1730年)置,治今贵州省赤水市。光绪三十
即今青海门源回族自治县(浩门镇)。清雍正二年(1724)筑城,置大通卫于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