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头县
1926年改包头设治局置,属绥远特别区。治所即今内蒙古包头市。1928年属绥远省。1938年析城区置包头市。1953年撤销,并入包头市。
旧县名。1926年由包头设治局升设,治今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城区。1953年撤销,县城设包头市,其余部分划归乌拉特前旗和达拉特旗。
1926年改包头设治局置,属绥远特别区。治所即今内蒙古包头市。1928年属绥远省。1938年析城区置包头市。1953年撤销,并入包头市。
旧县名。1926年由包头设治局升设,治今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城区。1953年撤销,县城设包头市,其余部分划归乌拉特前旗和达拉特旗。
在今山东东明县东南三十里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6东明县:龙光山“以云气升腾如龙而名”。
东晋太元十五年 (390) 侨置,属南汉中郡。治所在今四川德阳市境。南齐废。
即今辽宁朝阳县西南八十里平房子镇。民国《朝阳县志》卷4:“城西南平房子距县八十里。”
即阐。 春秋鲁邑。 在今山东宁阳县西北。 《公羊传》: 哀公八年 (前487), “齐人取讙及”。即“阐”。
唐武德四年(621)置,属峰州。治所在今越南永富省白鹤县南。贞观元年(627)废入新昌县。
即今湖北随州市西南一百二十里大洪山。《水经· 涢水注》: 涢水出大洪山,“山在随郡之西南。……时人以涢水所导,故亦谓之涢山矣”。《宋书·沈庆之传》: 元嘉年间,“涢山蛮最强盛,鲁宗之屡讨不能克,庆之剪
故址在今江苏南京市东北。宋《景定建康志》卷16:张公凸渡“在上元县金陵乡长庆村之西,正临大江,与真州六合县梅家步相对, 自张公凸渡至南岸夏四十里,冬五十里。石迈《古迹编》云:隋文平陈,宇文述以行军总管
南宋淳熙二年 (1175) 建,在今西藏拉萨市东郊。为藏传佛教蔡巴噶举之祖寺。南宋淳熙二年(1175年)建,在今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东郊。为藏传佛教蔡巴噶举之祖寺。
即今长江正源托托河。在青海西南部。《清一统志·西藏》:托克托乃乌兰木伦河“源出硇什达尔山东北三百余里锡津乌兰拖罗海山,东流四百五十余里入木鲁乌苏”。
在今山东桓台县西北境。《清一统志 ·济南府二》: 清沙泊 “在新城县西北二十五里。《县志》: 岔河之委,溢而成湖。又名落雁湖。中有界石,北为高苑,南为新城 (桓台)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