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北周宣政元年 (578) 改同和县置,为洮城郡治。治所在今甘肃岷县东北文斗乡。隋属临洮郡。唐属岷州,上元二年 (761) 没入吐蕃。②1929年析临洮、临夏二县置,属甘肃省。治所在宁河堡 (今甘肃和
地区名。指甘肃陇山以西之地。故甘肃亦称陇西。即“陇右”。
清初改金峒安抚司置,属施州卫。治所在今湖北咸丰县北五十六里金洞司。雍正十三年(1735) 废。清初置,治今湖北省咸丰县西北。雍正十三年(1735年)废。
明洪武初开凿。在今江苏南京市西南。《明一统志》卷6应天府:“上新河在江东门外稍南五里,通大江,江中舟泊尽舶此,以避风浪。”
西汉置,属山阳郡。当在今山东西南部。东汉省。
在今云南腾冲县北明光乡。明、清为腾越九隘之一。见乾隆 《腾越州志》。
在今甘肃武威市东南。《十六国春秋辑补》卷69 前凉录: 张骏太元元年 (东晋太宁三年,325),“始承晋元帝崩问,骏大临三日,会有黄龙见于揖次之嘉泉”。即此。在今甘肃省武威市东南。东晋太宁三年(325
南宋绍兴十四年 (1144) 以高宗潜藩升蜀州置,治所在晋源县 (今四川崇州市)。辖境相当今四川崇州、新津等市县地。淳熙四年 (1177) 升为崇庆府。南宋绍兴十四年(1144年)以高宗潜藩,改蜀州为
明洪武十七年 (1384) 改石甸长官司置,属永昌府。治所在今云南施甸县北七里长官司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18: “元至元十一年置石甸长官司,后讹今名。” 洪武二十三年 (1390) 属金齿军民指挥使司
金置,属泌阳县。在今河南唐河县东南。在山东省费县中东部。面积70平方千米。人口4.1万。镇人民政府驻胡阳,人口 6600。建于明万历年间,原名胡扬庄,后演变为胡阳。1952年属费县十二、十三、十四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