巴彦州
清光绪三十年十二月(1905年1月)置,属呼兰府。治所在巴彦苏苏(今黑龙江巴彦县)。1913年降为巴彦县。
清光绪三十一年(1905年)置,治今黑龙江省巴彦县。属呼兰府。1913年降为县。
清光绪三十年十二月(1905年1月)置,属呼兰府。治所在巴彦苏苏(今黑龙江巴彦县)。1913年降为巴彦县。
清光绪三十一年(1905年)置,治今黑龙江省巴彦县。属呼兰府。1913年降为县。
在今广东曲江县西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02韶州府曲江县:双下水“在府西五十里。有两涧合流,因名。南流五十里入于浈水”。
又作弩儿哥、弩耳干。指今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黑龙江口附近一带。《元史·地理志二》:“有俊禽曰海东青,由海外飞来,至奴儿干,土人罗之,以为土贡。”元在特林置东征元帅府。又为流放罪犯之地区。《元典章》
在今云南剑川县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17剑川州: 弥沙浪河 “在州南百里白水场,与剑湖水汇而南流”。
北宋置,即今江苏通州市 (金沙镇)。为宋代通州八盐场之 一。清设金沙场盐课大使于此。民国间改设金沙镇。宋时置,即今江苏省通州市金沙镇。明嘉靖二十四年(1545年)后,曾一度移海门县治此。明、清时设盐课
春秋战国时期以黄河以北为河内,黄河以南为河外。《史记·魏世家》 《正义》: “古帝王之都多在河东、河北,故呼河北为河内,河南为河外。” 又云: “河从龙门南至华阴,东至卫州,折东北入海,曲绕冀州,故言
在今广东番禺市东北珠江南岸四沙,对岸为南海神庙。清时有千总驻守。
即长安城北面东头第一门洛城门。在今陕西西安市西北汉城乡高庙村北。《水经·渭水注》 曰:“洛门又曰朝门,一名高门。”
即汉日勒县故治。在今甘肃永昌县西北定羌庙东十里。
一名剌河。源出河南鹿邑县南,会黑河。《清一统志· 归德府一》: 剌河 “一名茨河。《鹿邑县志》: ‘上承偃王陂水,东流径唐桥店南。瀖河注之。剌河南流径丁村东。又东南流至安徽颍州入颍河’”。
在今福建永定县西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98永定县:“伯公坳在县西南。径路窄狭,道出潮州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