托台谷水
在今山西天镇县西南。《水经·㶟水注》:托台谷水“上承神泉于苇壁北,东径阳门山南托台谷,谓之托台水,汲引泉溪,浑涛东注,行者间十余渡,东径三会城南,又东径托台亭北,又东北径马头亭北,东北注雁门水”。
在今山西天镇县西南。《水经·㶟水注》:托台谷水“上承神泉于苇壁北,东径阳门山南托台谷,谓之托台水,汲引泉溪,浑涛东注,行者间十余渡,东径三会城南,又东径托台亭北,又东北径马头亭北,东北注雁门水”。
清乾隆三十五年 (1770) 改弥勒州置,属广西直隶州。治所即今云南弥勒县。民国初属云南蒙自道。1929年直属云南省。1953年改弥勒彝族自治县。1957年复名弥勒县。在云南省东南部。属红河哈尼族彝族
亦名玳堰头村。即今浙江衢县北玳堰乡。清嘉庆《西安县志》卷9:城北九十里有大堰村。
在今四川仁寿县东北五十里。《舆地纪胜》 卷150隆州: 香云山 “上有香云山碑。载唐末时有异僧驯虎于此山上,号伏虎禅师”。
即绍庆府。治所即今四川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。《元史·英宗纪》: 延祐七年 (1320),“绍庆路洞蛮为寇,命四川行省捕之”。元至元二十八年(1291年)升绍庆府为路,治彭水县(今重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
即今南海中中国西沙群岛永兴岛西北之西沙洲。1935年命名为西滩。1947年改名西沙洲。
唐开元元年 (713) 改雍州置,治所在长安、万年二县 (今陕西西安市)。辖境相当今陕西秦岭以北,乾县以东,铜川市以南,渭南市以西地。其后屡有伸缩。开元二十一年 (733) 以后为关内道、京畿道治。五
亦名灵关路。唐、宋雅州通吐蕃三道之一。从今四川雅安市西北行,溯宝兴河而上,经芦山县、宝兴县,一取今东河东北行越邛崃山至今理县;一取西河上越夹金山至小金县。《新唐书·韦皋传》:贞元十七年 (801),奉
一作茅麓山。在今湖北兴山县西北。《清一统志 · 宜昌府一》: 茅芦山 “在兴山县西北七十里。岩璧陡峻,山势最险”。民国 《湖北通志》卷9引雍正 《湖广通志》: 茅芦山 “周百里,高三十里。逆寇李来亨踞
即今河南上蔡县南二十二里邵店乡。清尹耕云《豫军纪略》卷12:同治五年五月二十八日,“追及于邵镇,张总愚突引大股回扑”。
本安笼千户所。南明永历帝居此,改为安龙府。治所即今贵州安龙县。清改置安笼所,后又改安笼厅、安笼府,嘉庆二年(1797)改置兴义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