葛林河
又作格楞河。即今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黑龙江下游格林河。《明太宗实录》 卷62: 永乐七年 (1409) 二月丁卯,“葛林河等处女直野人头目秃里木等百十二人来朝,设葛林河、把城、扎肥河、忽石斤、扎岭,木吉里、哥吉河、纳剌吉河、忽儿海、木束河、奴屯河等十一卫”。
又作格楞河。即今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黑龙江下游格林河。《明太宗实录》 卷62: 永乐七年 (1409) 二月丁卯,“葛林河等处女直野人头目秃里木等百十二人来朝,设葛林河、把城、扎肥河、忽石斤、扎岭,木吉里、哥吉河、纳剌吉河、忽儿海、木束河、奴屯河等十一卫”。
在今山东青岛市东南海中,亦曰鼓子洋。东北有小公岛。民国《胶澳志》卷2:“大公岛之西小岛上有灯塔,东距大公岛不及一海里,旧隶即墨。”
在今江西临川市东门外,跨抚河上。始建于南宋乾道元年(1165),是一座石桥。嘉泰中重建。明嘉靖年间再次重建。
在今山西襄汾县东北。《魏书·太祖记》:北魏天兴五年 (402),“诏并州诸军积谷于平阳之乾壁”,以备后秦。“姚兴遣其弟安北将军、义阳公平率众四万来侵,平阳乾壁为平所陷”。在今山西省襄汾县西北襄陵镇东南
亦名石门山。在今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西南。《舆地纪胜》卷114融州:石门山“县北有下石门山”。《清一统志·柳州府》:石门山“在怀远县西北七十里……亦曰下石门”。
元至元十六年 (1279) 改浔州置,属广西道。治所在桂平县 (今广西桂平县)。辖境相当今广西桂平、平南二县地 明洪武三年 (1370) 改为浔州府。元至元十六年(1279年)升浔州置,治桂平县(今广
清光绪三十四年 (1908) 由锡埒图库伦喇嘛旗及奈曼旗等地置,属奉天省朝阳府。治所在小库伦(今库伦旗驻地库伦镇)。为清时著名马市。1914年属热河特别区。1928年属热河省。1931年迁今奈曼旗东北
又名龙益镇。清置,属鄜州。在今陕西富县西北龙义湾。
在今湖南岳阳市南五里。《清一统志· 岳州府一》: 南津港 “西通洞庭,为泊舟之所。旁有堤”。
一作崖山。一名厓门山。在今广东新会市南端,与汤瓶咀对峙如门。《寰宇记》 卷157新会县:“厓山在县南八十里,临大海。出龙眼子、木威、橄榄之树。” 《宋史·瀛国公传》: 祥兴初,六月 “己未,昺徙居厓山
即今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东北黑龙江下游支流格林河。《清一统志·吉林一》: 格楞河“在宁古塔城东北二千一百二十九里。源出哲勒肯山,东流会数水汇为克音湖,入混同江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