蓼堤 (隄)
一作漻堤。故址自今河南开封市东北绵延至商丘县南,约三百余里。传为西汉梁孝王所筑。《隋书· 于仲文传》: 仲文 “军次蓼堤,去梁郡七里……大败 (檀) 让军”,即此。《元和志》 卷7开封县: 蓼堤 “在县东北六里。高六尺,广四尺。梁孝王都大梁,以其地卑湿,东徙睢阳,乃筑此堤”。
一作漻堤。故址自今河南开封市东北绵延至商丘县南,约三百余里。传为西汉梁孝王所筑。《隋书· 于仲文传》: 仲文 “军次蓼堤,去梁郡七里……大败 (檀) 让军”,即此。《元和志》 卷7开封县: 蓼堤 “在县东北六里。高六尺,广四尺。梁孝王都大梁,以其地卑湿,东徙睢阳,乃筑此堤”。
又名石头城、酒城、坛城。在今江苏吴江市北。《太平御览》 卷74引 《吴地记》 曰: “坛塘,一名陌城。夫差十二年,既杀子胥,后悔之,与群臣临江作塘,创设祭奠,百姓因以立庙。”
在今四川云阳县东云阳镇南长江中。《舆地纪胜》卷182云安军云安县:龙脊滩“在县南岷江中。有石约长百余丈,若龙脊之状”。明曹学佺《蜀中名胜记》卷23云阳县:“江中又有龙脊滩,形如游龙。岁人日,邑人游于上
东魏改柏人县置,属南赵郡。治所在今河北隆尧县西南尧山乡。隋属襄国郡。唐属邢州,天宝元年 (742) 改名尧山县。古县名。东魏改柏人县置,治今河北省隆尧县西尧城。属南赵郡。隋属襄国郡。唐属邢州。天宝元年
三国吴分余汉县置,属鄱阳郡。治所在今江西上饶市西北天津桥。西晋省。《寰宇记》卷107信州上饶县:“所谓上饶者,以其傍下饶州之故也。”南朝宋复置,仍属鄱阳郡。隋废。唐武德四年(621)复置, 为信州治。
在今湖北武汉市汉阳的汉阳公园内。《明一统志》卷59汉阳府:石榴花塔“在郡城西北。宋时有妇事姑至孝,一日杀鸡为馔,姑食鸡而死。姑女诉于官,妇坐罪无以自明。临刑乃折石榴花一枝,插地而祝曰:妾若毒姑,花即枯
明置,属琼州府。在今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西南佛罗镇。
1913年改道坞县置,属四川边东道。治所即今四川道孚县。次年属川边特别区。1939年属西康省。1955年属四川省。在四川省西部。属甘孜藏族自治州。面积7123.3平方千米。人口4.7万。辖2镇、20乡
即不其县。在今山东青岛市城阳区北。《续汉书·郡国志》 作“不期”,字误。
一名浙源山。即今安徽休宁县西南一百六十里的率山。《寰宇记》 卷104休宁县于率山后,又云:“浙溪水出浙岭下,至县西一百一十里。《汉书·地理志》 云,浙江北经黟县下,东入海,即此溪也。”此为误证 《汉志
即今青海都兰县西诺木洪河。为柴达木河支流。《清史稿·地理志》 青海和硕特部西右翼中旗: “牧地跨柴达木河。东至诺木罕河,南至诺木罕木鲁,西至滔赉,北至希勒沿。” “诺木罕”,蒙古语意为 “太平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