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沙江
即恩平江。今广东台山市北之潭江。《明史·地理志》 新宁县(今台山市):“北有恩平江,一名长沙江。”
即恩平江。今广东台山市北之潭江。《明史·地理志》 新宁县(今台山市):“北有恩平江,一名长沙江。”
即今福建顺昌县东洋口镇,为水路要津。清乾隆三十五年(1770)移王台通判驻此。
在今河北涿州市西。《汉书·武帝纪》: 元封四年 (前107),“遂北出萧关、历独鹿、鸣泽,自代而还,幸河东”。注引服虔曰: “鸣泽,泽名也。皆在涿郡逎县北界也。” 《水经·圣水注》: 洛水 “上承鸣泽
元至元十一年 (1274) 置,治所在鄂州 (今湖北武汉市武昌)。十四年 (1277) 改为湖北道宣慰司,并入潭州行中书省。元至正十一年(1351年)置,治鄂州(今湖北武汉市武昌区)。辖境相当今湖北省
又作宁坡堡。即今广东郁南县东南宋桂镇。宋桂水由此入南江。清同治《广东图说》卷81东安县:“宁坡堡,城西北七十里。内有小树四:曰宋桂,……。”
即今江苏苏州市西南穹窿山。《越绝书·吴地传》:“由钟穷隆山者,古赤松子所取赤石脂也,去县二十里。”
亦称黑金、赫哲。清初分布于我国东北松花江下游及黑龙江中下游地区。因穿鱼皮衣和使犬驾拽雪撬,被称为鱼皮部或使犬部。清杨宾 《柳边纪略》 卷3: “自宁古塔东北行千五百里,住松花江、黑龙江两岸者,曰剃发黑
隋仁寿元年 (601) 改广武县置,属郑州。治所在今河南郑州市西北古荥镇北五里。大业初属荥阳郡。唐属郑州。北宋熙宁五年 (1072) 省入管城县。元祐元年 (1086) 复置。元属汴梁路。明洪武八年
亦名侯甲山、护甲岭。在今山西武乡县西北九十里。《水经·汾水注》: 侯甲水 “发源祁县胡甲山,有长坂,谓之胡甲岭,即刘歆 《遂初赋》 所谓‘越侯甲而长驱’ 者也”。
隋开皇五年(585) 改襄贲县置,属海州。治所即今江苏涟水县。《元和志》 卷9涟水县: “因县界有涟水,故名。” 大业初属东海郡。唐武德四年(621) 为涟州治。贞观元年 (627) 改属泗州。五代周
在今湖北宜城市西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79宜城县:龙潭港在“县西南里许。东通汉江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