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陌
一名陕原。在今河南陕县西南。周成王时,周、召二公分陕而治,以此为界。《公羊传》: 隐公五年 (前718),“自陕而东者,周公主之。自陕而西者,召公主之”。《续汉书 ·郡国志》: 弘农郡陕县“有陕陌”。注引 《博物记》: “二伯所分。”
即“陕原”。
一名陕原。在今河南陕县西南。周成王时,周、召二公分陕而治,以此为界。《公羊传》: 隐公五年 (前718),“自陕而东者,周公主之。自陕而西者,召公主之”。《续汉书 ·郡国志》: 弘农郡陕县“有陕陌”。注引 《博物记》: “二伯所分。”
即“陕原”。
一名歇马河店。即今湖北保康县西南歇马镇。《清一统志·郧阳府》: 歇马河店 “在保康县南一百里”。
在今湖南郴州市南一里。明《寰宇通志》卷60郴州:文明山“上有塔,又有亭,名曰第一江山”。
唐开元二年 (714) 分银城县置,属胜州。治所在今陕西神木县北十里。《元和志》 卷4: 新秦县 “取汉旧名也。” 后为麟州治。天宝元年 (742) 为新秦郡治,乾元元年 (758) 复为麟州治。五代
在今湖南益阳市。《续汉书·郡国志》 长沙郡益阳县注引 《荆州记》 曰: “县南十里有平冈,冈有金井数百,浅者四五尺,深者不测。俗传云有金人以杖撞地,辄便成井。”
宋大理置,属善阐府。在今云南澄江县境。元改澂江路。大理后期置,治今云南省澄江县。属善阐府。蒙古宪宗六年(1256年)改为万户,至元三年(1266年)改为中路,元至元十六年(1279年)升为澂江路。
明永乐五年 (1407) 属交趾布政司。治所在利调县 (今越南中部平治天省广治西北甘露)。辖境相当今越南平治天省南部地。宣德二年 (1427) 以后地入安南。
在今江西分宜县北。《明一统志》卷57袁州府:灵仙洞“在分宜县(旧治)北三十里。洞中有丹炉,又有一石如磨,或以为炉之盖云”。《方舆纪要》卷87分宜县:灵仙洞“峻险崎岖,仰视石屋,如云霞往来之状”。
一作清宁湖。即今湖北武汉市武昌西南青菱湖。《清一统志·武昌府》: 清安湖 “在江夏县西南十五里。东北通黄家湖,又东南通汤孙湖,又东通赛湖。赛湖汇诸湖之水折而西北流,俗呼为里河,出鲇鱼口入江”。
在今广东广州市西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01广州府南海县:大桥山“在番禺县西北十八里。形如象鼻,下临大涧”。
1913年改道州置,属湖南衡阳道。治所即今湖南道县。1922年直属湖南省。在湖南省南部、南岭北侧、湘江支流潇水流域,西毗广西壮族自治区。属永州市。面积2441平方千米。人口66.6 万。辖9镇、10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