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台 (臺) 县
清雍正二年 (1724) 改高台千户所置,属甘州府。治所即今甘肃高台县。七年 (1729)改属肃州。民国初属甘肃安肃道。1927年直属甘肃省。
清雍正二年 (1724) 改高台千户所置,属甘州府。治所即今甘肃高台县。七年 (1729)改属肃州。民国初属甘肃安肃道。1927年直属甘肃省。
元置,在今四川南充市东北搬罾镇。
又名阿兰。汉西域国名。在康居西北,即今中亚咸海、里海北部草原。《史记·大宛列传》:安息 “北有奄蔡”。《汉书·西域传》: “其康居西北可二千里,有奄蔡国。控弦者十余万人。与康居同俗。临大泽,无崖,盖北
即今江苏无锡市南十八里东镇南。 民国《江苏六十一县志》: 无锡县南有 “周新镇”。
北宋改三川县置,属洛交县。在今陕西富县西南六十里固县。《金史·地理志》 误作三水镇。(1)在河南省栾川县西部。面积93平方千米。人口2.5万。镇人民政府驻三川,人口2260。因地处上、下、北三条川的交
①北魏置,属代郡。治所在今山西大同市西。孝昌中废。北齐复置,属长宁郡。北周废。②西魏改永宁县置,属义川郡。治所在今陕西宜川县东南。隋开皇十八年(598)改名咸宁县。③北周改泰平县置,属平阳郡。治所在今
在今北京市密云县东南。《水经·鲍丘水注》: 洳水 “出北山,山在傂奚县故城东南,东南流径博陆故城北,又屈径其城东,世谓之平陆城,非也。汉武帝玺书封大司马霍光为侯国。文颖曰: 博大陆平,取其嘉名而无其县
蒙古中统三年 (1262) 置陕西四川等处行中书省,简称陕西行省或陕西省。治所在京兆府 (今陕西西安市)。辖境相当今陕西、四川二省全境、甘肃东南部和宁夏南部及内蒙古部分地区。元至元二十三年 (1286
东晋末置,属晋康郡。治所在今广东罗定市南百里。南朝宋初为晋康郡治,元嘉中废。南齐复置,为广熙郡治。梁为平原郡及泷州治。隋开皇十年(590)改为平原县。古县名。晋末置,治今广东省罗定市东南。属晋康郡。南
春秋秦献公置。在今陕西临潼县东北。《史记·封禅书》: “栎阳雨金,秦献公自以为得金瑞,故作畦畤栎阳而祀白帝。” 《集解》 晋灼曰: “形如种韭畦,畦各一土封。”春秋时秦献公置,在今陕西省西安市东北栎杨
元置,属管番民总管。治所在都云县 (今贵州都匀市西南十七里)。明洪武十六年(1383) 改置都云安抚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