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罗寨长官司
元改石溪洞长官司置,属四川南道宣慰司。治所在今湖北宣恩县南高罗镇。后升为宣抚司。
元改石溪洞长官司置,属四川南道宣慰司。治所在今湖北宣恩县南高罗镇。后升为宣抚司。
在今新疆叶城县东南。《清一统志·叶尔羌》:贝拉“在哈尔噶里克东南六十里”。
即今云南泸水县治鲁掌镇。清代属保山县,乾隆十二年 (1747) 置鲁掌土千总。彝语 “鲁” 为龙,“掌” 为粮,意即龙王恩赐粮食的地方。民国年间废。
即方城。春秋时楚国筑。北起今河南方城县北,东南至今泌阳县东北。战国时又展筑,自今方城山北面西向循伏牛山,折南循北河、湍河间,至今邓州市北。楚恃以守卫其北境。秦毁。
在今山东临清市北十五里。清置巡司于此。
西汉元鼎六年 (前111) 置,属牂柯郡。治所在今云南富源与贵州盘县间。三国蜀废。西晋复置,属建宁郡。南朝梁末废。
即今新疆乌恰县西南之玛尔坎苏河(克孜勒苏河)。清宣统《新疆图志》卷68:玛尔堪苏河“一源尚远于乌兰乌苏、雅雅尔, 自应列为一源,合之南北二源而得三焉”。
在今浙江新昌县东。《方舆纪要》卷92绍兴府新昌县:东堤“在县城东。延袤三里。宋邑令林安宅以溪水冲决,筑堤捍之,后屡修屡筑”。
①唐永淳元年 (682) 置,治所在善劳县 (今广西玉林市西北七十里党州村)。天宝元年(742) 改为宁仁郡,乾元元年 (758) 复为党州。辖境相当今广西玉林市西北部地。北宋开宝七年 (974)废。
即今黑龙江省林甸县。清末 《黑龙江全界地图》: 齐齐哈尔东南有林甸。1914年设林甸设治局于此,1917年改为林甸县。民国熊知白 《东北县治纪要》 黑龙江省林甸县: “县市旧名大林家甸,市街周围宽五里
即恒山。本指河北曲阳县西北恒山(今河北阜平县东北大茂山)。《尚书·舜典》:“十有一月朔巡守,至于北岳”。孔传:“北岳,恒山。”明以后指今山西浑源县东南恒山。《明史·地理志》 浑源州:“南有恒山, 即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