龚州
唐贞观七年 (633) 改州置, 治所在平南县(今广西平南县)。《元和志》 卷37龚州: “因龚江为名。”辖境相当今广西平南县地。天宝元年 (742)改为临江郡,乾元元年 (758) 复为龚州。北宋政和元年 (1111) 废。三年 (1113) 复置,南宋绍兴六年(1136) 又废。
唐贞观七年(633年)置,治平南县(今广西平南县)。属岭南道。以龚江为名。辖境相当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地。北宋政和元年(1111年)废,三年复置。南宋绍兴六年(1136年)废入浔州。
唐贞观七年 (633) 改州置, 治所在平南县(今广西平南县)。《元和志》 卷37龚州: “因龚江为名。”辖境相当今广西平南县地。天宝元年 (742)改为临江郡,乾元元年 (758) 复为龚州。北宋政和元年 (1111) 废。三年 (1113) 复置,南宋绍兴六年(1136) 又废。
唐贞观七年(633年)置,治平南县(今广西平南县)。属岭南道。以龚江为名。辖境相当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地。北宋政和元年(1111年)废,三年复置。南宋绍兴六年(1136年)废入浔州。
在今湖北远安县西南。《水经·江水注》:“(青) 山之东有滥泉,即青溪之源也。口径数丈,其深不测,其泉甚灵洁,至于炎阳有亢,阴雨无时,以秽物投之,辄能暴雨。”
清康熙四十七年 (1708) 改乾州置,属辰州府。治所即今湖南吉首市西南乾州。嘉庆元年(1796) 升为直隶厅,属湖南省。1913年废。清康熙四十三年(1704年)置,治今湖南省吉首市西南乾州。属辰州
1949年8月改鸡宁县置,属松江省。治所即今黑龙江鸡西市。1954年划归黑龙江省。旧县名。1949年改鸡宁县置,治今黑龙江省鸡西市。1956年撤销,改设鸡西市。
在今山西临猗县西南城东、城西村之间。《左传》: 僖公十五年 (前645),晋侯 “赂秦伯以河外列城五,东尽虢略,南及华山,内及解梁城”。(解xiè) 古邑名。春秋晋邑。在今山西省临猗县西南。《左传》僖
在今湖北黄梅县东南长江边。《方舆纪要》卷76黄梅县:杨家穴“在县东南百二十里,滨大江。亦有河泊所”。
一名射蛟浦。在今江西湖口县东南十里。《寰宇记》 卷111江州湖口县: 射蛟浦 “或云汉武帝自浔阳浮江射蛟获之,疑此地”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85九江府湖口县: 黄牛洑山 “一名射蛟浦。相传晋永嘉中许逊射蛟
元置,在今湖北宜昌县西北黄陵庙。明初废。元置,在今湖北省宜昌市西北黄陵庙。明废。
北宋置,属南充县。在今四川南充市西南九十里金凤镇。
即今广东从化市东北五十里良口镇。旧名莲塘村,清顺治中迁流溪巡司于此。
即今山西运城市南西姚乡。旧属安邑县,明置巡司于此。集镇名。在陕西省潼关县东部。属代字营乡。人口 2000。明代姚鸾屯(今废)部分村民迁出在屯西建村,故名。产小麦、玉米。以传统“西姚社火”闻名。有公路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