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司勾院判官
官名。见“三司勾院”。
官名。见“三司勾院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掌钱币铸造等事。设于平州(今河北卢龙)。
官署名。隋唐五代尚书省礼部四司之头司。掌礼乐、学校、仪式、制度、衣冠、符印、表疏、册命、祥瑞、铺设及丧葬赙赠之事。隋初设侍郎一人领司事,高祖开皇六年 (586) 另设员外郎一人司籍帐。炀帝大业三年 (
见“资(1)”。
官名。北魏初置。明元帝泰常八年(423)薛道千曾任此职、青州刺史,率军进攻南朝宋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改定官制后,未见。
官名。两汉侍御史分曹理事,其在令曹者称令曹御史,掌律令。
女官名。南朝宋后宫置,五品,无定员。掌清商乐。见《宋书·后妃传》。
集贤校理简称。
宋朝官名简称。知令即知县令,知录即知司录、知录事参军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谷物贮藏。《周礼·地官》: “仓人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”,“掌粟入之藏,辨九谷之物,以待邦用。若谷不足,则止余法用。有余,则藏
官名。清朝神机营所辖二十五营之长官,额设二十四人。掌管分辖营众训练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