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司粮料案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度支八案之一。掌三军粮料、诸州刍粟给受、诸军校口食、御河漕运、商人飞钱。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度支八案之一。掌三军粮料、诸州刍粟给受、诸军校口食、御河漕运、商人飞钱。
官名。隋置,属翊卫府,掌侍卫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·十二卫》。
官名。金置,掌薅养竹园采斫之事。设管勾一人,从七品,司吏一人。并有监兵百人,任薅养采斫之役。
官名,也写作鉤盾、钩盾,汉置,属少府,掌诸近池苑囿游观之处,其长官称令,副长官称丞。《汉书·五行志第七下之上》:“谓水虒上小女陈持弓年九岁,走入横城门,入未央官尚方掖门,殿门门卫户者莫见,至句盾禁中而
见“辟雍”。学官名。见“辟雍(2)”。
官署名。民国初年政事堂置司务所,掌理庶务。
即项羽。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:“项王自立为西楚霸王,王九郡,都彭城。”
官署名。北齐、隋初置。参见“黄藏令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田正下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弋禽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
官名。南朝陈置,八品,秩六百石。
即虎视将军,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