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等书记官
官名。清末国子监所属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,三人。掌文书案牍。
官名。清末国子监所属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,三人。掌文书案牍。
官名合称。即唐朝司农寺属东都苑东、西、南、北四面监佐官,各置二员,正八品下,掌判监事。
官名。民国置,为财政部主管政务工作的副长官,相当今天财政部副部长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八班,普通六年(525),列为十光将军之一。参见“十光将军”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八班。
清末民政部参议厅所属机构,掌理全国民政之统计,综缉统计年鉴等事,设总核一人,提调二人,下设调查、编制两科,有科员十人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(1287)由组练人匠提举司改立,掌织造撒答刺欺人匠。隶工部。秩正五品。置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官名。东汉末孙策置。《三国志·张昭传》:“孙策创业,命昭为长史、抚军中郎将,升堂拜母,如比肩之旧,文武之事,一以委昭。”三国魏亦置。武官名。三国魏置,掌督领中军,秩第四品。司马干曾任此职,见《晋书·平
科举考试录取时须评定等第,因称应试合格为登第,亦称及第。
官署名。即明朝南京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。洪武(1368—1398)中,建都南京,设六部。永乐(1403—1424)迁都北京后,移至北京。南京留置礼、刑、工三部,均加“南京”二字。仁宗即位,去“南
官署名。隋朝门下省置,掌符玺。设监二员,直长四员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监为郎,置二员。官署名。隋初置,属门下省。设监二人,直长三人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废符玺局改置符宝郎。
官名,清朝置,掌备禁城宿卫,兼司袭职考射桃甲。其佐官有副参领。佐领以下,掌辖旗众,稽覈户口俸饷,籍达参领。护军营掌守护宫掖,典导引扈从。前锋营掌习解马、花马箭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四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