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举制科之一。隋代设置,属于吏治类科目。大业五年(公元609年)诏举。参见“制科”。
公务员奖励方式之一。国民党政府在抗战期间规定:凡公务员连续任现职在五年以上,有三次考绩总分数均在八十分以上者,由铨叙部呈请考试院给予奖章。
杂任职名。唐于太常寺及太常礼院各置礼生三十五人,掌习执仪行事。宋置于太常礼院,礼生补正名后,六选出簿、尉。
官名。南宋国史实录院置,员一人,以内侍省官充任。
宋朝西外宗正司所属机构。参见“西外宗正司”。
官名或官署名统称。汉朝、两晋及南北朝时期指刺史、侍御史及尚书左、右丞等有监察权的官员。《后汉书·左雄传》:“监司项背相望,与同疾疢,见非不举,闻恶不察。”宋朝诸路转运使司、提点刑狱司、提举常平司有监察
官名。金置,为三司所属事务官。员额二人,秩正八品。
官署名。周朝置。掌管贵族子弟初级教育的机构。相当于“小学”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周人养国老于东胶,养庶老于虞庠。”郑玄注: “虞庠,亦小学也”。“周之小学,为有虞氏之庠,制是以名庠”。
文书名。宋朝帅守监司初到任、升迁官阶及朝廷有所宣赐,皆上表谢恩,称谢表。采用四六句文体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之。天官府膳部次官,佐膳部中大夫掌管皇帝饮食事务。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 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遂成为膳部长官,称膳部下大夫。宣帝即位,六府诸司复置中大夫后,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