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,汉置,为郡国属吏,掌监神庙祭祠之事。
使职名。唐玄宗开元十二年(724)以兵部员外郎兼侍御史宇文融为劝农使,巡行州县,与吏民议定赋役。代宗广德二年(764)以太子詹事李岘为江南东西及福建等知道选事并劝农宣慰使。宋太宗至道二年(996)置,
①爵名。清朝蒙古贵族封爵之第七等。位次辅国公。土默特左旗和喀喇沁三旗称“塔布囊”。有一、二、三、四等之别,秩视一品至四品。此外,新疆回部吐鲁番和哈密的贵族封爵制同蒙古,亦有台吉。②官名。清朝设于内蒙古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(1291)由山南江北道提刑按察司改名,监治本道诸路,为内八道监司之一,隶御史台。设使二员 (正三品)、副使二员(正四品)、佥事四员 (正五品)、经历一员(从七品)、知事一员
官名。明朝各苑马寺所属诸苑置,各一人,从九品,掌各苑牧马之事。
官署名。简称尚左。北宋神宗元丰五年(1082) 改革官制,由审官东院改名,掌铨注文臣寄禄官自朝议大夫、职事官自大理正以下、非中书敕授者。设左选郎中一员。与尚书右选总隶于吏部尚书。下分八案,设主事、令史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见“考功司”。
吏名。春秋时即有是称。《墨子·迎敌祠》:“五步有五长,十步有十长,百步有百长,旁有大率,中有大将,皆有司吏卒长。”金、元时亦置。掌路总管府至司县等衙门文书案牍和衙门事务。金朝分女真司吏与汉人司吏。汉人
即“郎官”。1、郎和吏的合称。《史记·平准书》:“请置赏官,命曰武功爵……军功多用越等,大者封侯卿大夫,小者郎吏。”《后汉书·孝和帝纪》:“帝乃亲临策问,选补郎吏。”2、郎官的别称。《容斋四笔·郎官非
人死后,由朝廷依其生前行事给予相应称号,称为谥。其号称“谥号”。起于西周,历代因之。《礼记·檀弓上》: “死谥,周道也。”孔颖达疏: “殷以上有生号,仍为死后之称,更无别谥。尧、舜、禹、汤之例是也。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