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簿祭酒
官名。三国魏丞相属官有主簿祭酒一人,以久任主簿者充任,秩第七品,省录相府众事。下辖主簿四人,品秩与主簿祭酒相同。蜀吴无。
官名。三国魏丞相属官有主簿祭酒一人,以久任主簿者充任,秩第七品,省录相府众事。下辖主簿四人,品秩与主簿祭酒相同。蜀吴无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 置,与抚东、抚西、抚北将军合称四抚将军。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三班,地位相当于征南将军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掌管东方少数民族事务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三品下,二十三年改为从三品。北齐沿置,从三品。
明清荫监之一。指科举制度中,以官荫而得入国子监读书者。明初因袭前代任子之制,文官一品至七品皆得荫一子以世其禄。成化三年(1467)定制,在京三品以上方得请荫,或即与职事,或送监读书。云南、四川有土官生
官名。唐高祖武德(618—626)初置,陕东道大行台省一员,正四品,掌同民部尚书,兼掌礼部事; 诸道行台尚书省一员,从四品,兼掌刑部、工部; 五年至九年罢。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中校,掌理海军造械事务。
官名。僧官。《隋书·百官志(中)》:“昭玄寺,掌诸佛教。置大统一人,统一人。”参见“都统”。
官名。陪侍皇帝讲读经史之官。明朝为皇帝讲读经史,除经筵仪外,另有日讲,称“小经筵”。清初沿其制,于顺治十二年(1655)选满、汉词臣八人为日讲官,定每年春、秋二季经筵之后,按日进讲,春讲到夏至日止;
翰林学士别称。(1) 唐宋时翰林的别称。《鹤林玉露》谓“东坡知贡举,得一卷颇奇,时山谷亦预校文,曰:‘可贺内翰得人’。”(2) 清代称内阁中书为内翰,亦称中翰。
官署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置。设监察御史八人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设监察御史二人。在本道之外协管右军都督府,五城兵马司,在京留守右等八卫、荆、襄、楚三府长史司,宣州等五卫等处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每遂置一人,掌本遂行政事务,正四命。下设遂正上士、遂正中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