举谣言
汉朝举士的科目之一。谣言,指民间的讽刺歌谣,即民间舆论,犹今之讽刺性的顺口溜。《后汉书·刘陶传》:“光和五年,诏公卿以谣言举刺史、二千石为民蠹害者。”注:“谣言谓听百姓讽谣善恶而黜陟之也。”
汉朝举士的科目之一。谣言,指民间的讽刺歌谣,即民间舆论,犹今之讽刺性的顺口溜。《后汉书·刘陶传》:“光和五年,诏公卿以谣言举刺史、二千石为民蠹害者。”注:“谣言谓听百姓讽谣善恶而黜陟之也。”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为四绥将军之一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班,拟四平将军; 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仍拟四平将军。
官名,汉置,为县佐吏,设在西南边县,掌与少数民族协盟事务,内地无。见《隶释·十五·蜀郡属国辛君造桥碑》。县分职吏名。汉代置于嘉县,见《隶释》一五《蜀郡属国辛君造桥碑》,职掌对“蛮夷”的交涉协盟之事。
爵名。战国秦置,为二十等爵第六级。秦汉沿置。西汉初年,官大夫以下得免全家徭役。文帝后,第九级五大夫以上始得免除一人徭役。爵位名。为二十级爵的第六级。秦制二十级爵号以赏功劳,汉因之。参看“二十等爵”和《
审判机构名。清末置,由大理院民科主管,掌民事诉讼及不服京师等高等审判厅判决的上诉案件。
官署名。辽太祖天显元年(926),灭渤海国,改国名为东丹,以太子耶律倍为人皇王统治东丹国,设中台省佐理国事,又称东京中台省。辽圣宗时一度罢,后复设。设左右大相、左右次相等职。
官名。北魏末置,东魏,北齐沿置。掌管恒、云、燕、朔、显、蔚六州的军政事务。该六州皆由军镇改置,居民为构成高欢军事力量的主体,故此职地位很重要。东魏孝静帝天平四年 (537) 罢,六州事悉隶京畿大都督。
代行执金吾之职事。《后汉书·王梁传》:“月余,以为中郎将,行执金吾事。”执金吾掌宫外巡逻,擒奸讨猾,以防非常。详见“执金吾”条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小胥置,北周沿置。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,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乐为乐部,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。正一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职掌参见“乐胥中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三十年 (1293) 由提举司改立,隶武备寺,掌制造弓弦。置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官名。西周时期郑国置。掌放牧马匹。《郑牧马受簋铭》: “郑牧马受作宝簋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