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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师警察厅刑事所

京师警察厅内部机构。承司法处之命,分管刑事事项。设巡官二至三人,巡长十一至十二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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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官制用语,指掌管某事、主持某职。《国语·晋语七》:“使掌公族大夫。”注:“掌,主也。”《明史·高拱传》:“拜太常卿,掌国子监祭酒事……帝召拱,以大学士兼掌吏部事。”

  • 花木局

    官署名。金朝属工部上林署。掌宫苑栽植花木。初设接手官四人,章宗泰和元年 (1201) 罢,置都监、同监二员领局事。宣宗贞祐三年 (1215) 罢都监、同监,以同乐园管勾兼领局事。官署名。金代设此官署,

  • 按机关工作性质分设的管理单位。(1)明代给事中分设六科。(2)清末内阁各部在各司之下多分科办事。南京临时政府各部在司、局之下也分设各科。北洋政府时期各部于厅、司、局之下分科,总务厅各科名称一般冠以所掌

  • 杓窊印

    辽朝印信。杓窊意为鹰,以鹰鹘作印纽,取疾速之意。有征伐,往往赐将帅用之。

  • 考功清吏司员外郎

    官名。简称考功司员外郎。明清吏部考功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 (1396) 改考功部员外郎设,一人,从五品。清顺治元年 (1644) 沿设,汉员外郎一人,以科甲出身者注授。满洲司官

  • 农林部

    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置实业部,北洋政府于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分置农林、工商两部。农林部管理全国农林行政事务,以总长、次长为正副长官。部内除总务厅外分设农务、垦牧、山林、水产四司。各司以司长为主官

  • 廪人

    官名。省称“廪”。西周置,春秋战国沿置。主管谷米收藏及颁发配给的官员。《国语·周语中》:“廪人献饩”。韦昭注: “生日饩,禾米也。”《周语上》:“廪协出”。韦昭注: “廪人,掌九谷出用之数也。”《仪礼

  • 清漳丞

    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清漳署’。

  • 北新关监督

    官名。清朝户关监督之一。顺治二年 (1645) 设,为北新关之主官。关署位于杭州府仁和县芳林乡。掌理征纳货税、船料及牲畜税。曾先后由两浙盐运使、杭州织造兼充。兼充者同时兼管工部南新关。乾隆五十八年 (

  • 章庆使司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,隶徽政院。设于武宗至大三年(1310)。置司使四员,同知、副使、丞各二员。辖寿和署、上都掌设署等机构。英宗至治三年(1323)罢。官署名。元至大三年(公元1310年)置,属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