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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名。①战国时县级行政机构长官。自秦汉后历代相沿,元改县尹,明、清改称知县。②汉朝中央政府所属机构长官及诸侯王国官员如尚书令、中书令及九卿所属各官署令、长亦多称令。隋、唐五代中央部分高级官署如尚书省、中书省(隋称内史省、内书省)长官、诸寺监下各署、内侍省各局、秘书省太史局、太子家令寺、率更寺及其下各署长官亦称令,亲王国、公主邑司长官,县及五岳四渎、关、津长官皆称令。


官:如令尹、令史、令正等。长官:中央机构中的主官有的称令,如尚书令,中书令等。大县的长官称令: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:“县令、长、皆秦官,掌治其县。万户以上为令,秩千石至六百石,减万户为长,秩五百石至三百石。”县令简称令:《后汉书·肃宗孝章帝纪》:“十一月,诏劳赐河东守、令、掾以下。”“凤凰、黄龙所见亭部无出二年租赋。加赐男子爵,人二级;先见者帛二十匹,近者三匹,太守三十匹,令、长十五匹,丞、尉半之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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