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办税务大臣
官名。清末置,为税务处的副长官。见“税务处”。
官名。清末置,为税务处的副长官。见“税务处”。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又称大啬夫,即县令、长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仓律》: “县啬夫若丞及仓、乡相杂以印之。”《鹖冠子·王铁》:“五乡为县,县有啬夫治焉。”官名。秦置,为县的行政长官,即县令、长之职。见“啬夫
官名。北周置。《隋书·宇文述传》:“及(武)帝亲总万机,召(述)为左宫伯,累迁英果中大夫。”正五命。官名。南朝梁有英果将军。北周置英果中大夫,正五命,府属不祥。任此职者见《隋书·宇文述传》,“周武帝时
武官名。五代时后周设置,属殿前司,统一指挥铁骑军左右厢与控鹤军左右厢的军事。石守信在后周时曾任此职。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中校,掌理海军造械事务。
官名。东汉合并“黄门侍郎”与“给事黄门”而置。亦简称“黄门”、“黄门郎”、“黄门侍郎”。掌侍从左右、关通内外,与侍中平省尚书奏事,因出入禁中,故职任显要。初无员数,汉献帝定为六人,秩六百石。一度改名侍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来大千传》:“(自中散)迁内幢将,典宿卫禁旅。”参见“幢将”。
见“肃政廉访司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。见“军中典官”。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掌收发油盐,分设朝中与军中,朝中的为天朝典官,员额四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;军中的为各军典官,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
官署名。隋炀帝始置,以待四方使者,后罢,有事则置,隶鸿胪寺,据事务繁简临时损益,东夷、南蛮、西戎、北狄各置使者一人,掌其方国互市事。唐初复置,以通事舍人主之,属中书省,凡四方进表,华夷纳贡,皆受而进之
县政府的辅佐机关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始置,以局长为主官。掌理土地、农矿、森林、水利、道路、桥梁、工程、劳工及公营事业等事项。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改为建设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