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作都将
官名。北魏置。掌兴造事务。《魏书·张衮传》: “(张)陵袭爵,后为赤城典作都将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。掌兴造事务。《魏书·张衮传》: “(张)陵袭爵,后为赤城典作都将。”
科举制科之一。隋代设置,属于儒学类科目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诏举。参见“制科”。
官名。清朝户部三库之属官。隶属于三库掌印郎中,办事机构称为大使厅。清雍正二年(1724)设,三库各一人。乾隆三年(1738)增银库大使一人。皆为满员,未入流。三年一更代,缺出由各部院笔帖式内保送调补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为九寺之一,设卿、少卿、丞各一员。职掌宫殿门户、帐幕铺设器物、百官朝会膳食等事务。领守宫、太官、宫门、供府、肴藏、清漳、华林等署及东园局。隋朝沿置,唯掌祭祀及朝会宴享酒食之供设,其政令仰
监狱名。自秦代开始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度,县设有狱,县狱为拘系县辖境内一切诉讼案件的人犯。汉代有狱司空主管狱务,唐代以县典狱管理狱囚。明改狱为监,县狱改为县监,清制同。明清之制,县监由知县兼管,通常由典史
见“遥郡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天王府置,属朝内典官。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参见“典柴”。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孙权黄龙元年(229)立孙登为太子,置左辅、右弼、辅正、翼正都尉,以辅佐太子,称太子四友。陈表自中庶子转此。参见 《三国志·孙登传》。官名,三国吴置,为太子四友,掌辅佐太子。《三国志·
参见“大理寺左寺”。
参见“十明将军”。
见“十壮将军”。官名。南朝梁代有此将军,为十二班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