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制司
官署名。即“典制清吏司”。
官署名。即“典制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唐朝公主邑司长官,又称公主家令,置一员,初为正八品,睿宗太极元年 (712)升从七品下。掌公主财货、仓廪、田园,其制度皆隶宗正寺。
官名。金置,属閤门司。秩从七品,掌诸进献礼物及荐享编次位序。
阶官名。金、元教坊阶官。金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一阶,秩从八品下。元十五阶第十一阶,从七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教坊官,自从四品起,以下分为二十五阶。从八品下,称和乐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,参看“教坊”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。设于世祖至元六年(1269),置司于凤翔府。八年,改为陕西四川道提刑按察司,移司于京兆府,简称为京兆按察司。十六年,改为陕西汉中道提刑按察司。
国民政府的内部机构。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二月置,设秘书长一人,秘书八至十六人,处员十二至二十四人,书记官若干人。处内分设三科:总务科,掌关于铨叙、印铸、文书收发保管、会计庶务及其他不属于各科之
即“上京皇城使”。
官名。将匠是将作大匠的简称。掌修作宗庙、路寝、宫室、陵园土木工程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将作大匠》,参看“将作”条。
村公所的主持人。北洋政府时期山西、云南两省设置。见“村公所”。
官制用语。汉朝指官吏由中央外调地方任职,常含贬降之意。晋朝沿用,指内侍、内朝或京官调为外朝或地方官。后世亦称。汉制,由中央官外任称为出,如《汉书·冯野王传》记冯野王“为大鸿胪,有司奏野王王舅,不宜备九
官名。明朝殿庭仪礼司副长官。洪武九年(1376)置,三人,正八品,佐司使掌司事。十三年,改左、右司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