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园池署”。
官名。民国五年改各省巡按使为省长,为一省之行政长官。国民政府在军政、训政期内,设省政府委员会,置主席一人,委员五至七人,处理省政。二十五年宣布的《中华民国宪法草案》中规定省政府设省长一人,任期三年,由
杂任职名。唐贞观二十三年(公元649年)于门下省弘文馆置,员额九人,掌熟纸装裱之事。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少将,掌理海军医疗事务。
者官署。北齐置,属长秋寺,掌后宫车马。以令、丞为长贰,以宦官充任。领乘黄局教尉、细马车都督、车府部丞等官。
官名。①汉朝郡府属吏。主监察,性质与督邮近似。《汉书·文帝纪》: “二千石遣都吏循行,不称者督之。”颜师古注引如淳曰: “律说,都吏今督邮是也。”②清朝各部院衙门属吏。分办具体事务。又称“经承”。官名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以禳祷之术治疗疾病。《论语·子路》: “人而无恒,不可以作巫医。”《管子·权修》: “上恃龟筮,好用巫医,则鬼神聚崇。”
官名。春秋鲁国置。大司徒别称。《鲁大左司徒元鼎铭》: “鲁大左司徒元作善鼎,其万年眉寿,永宝用之。”
使职名。唐高宗上元三年(676)置,以强明清正五品以上官充任,赴桂、广、交、黔等州,选、补官吏。
官名。①清末外务部之职官,为出使大臣之属官。光绪二年(1876) 始设书记官,后分为一等、二等,一等从五品。三十二年定制,每使馆设一名,奏补。掌使馆文牍。②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 (1904) 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