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,汉置,为郡国属吏,掌监神庙祭祠之事。
清朝“军机处”的正式名称。
女官名。北魏置。视四品。见《魏书·皇后列传》。
宰相、三公等最高级官员的尊称。《后汉书·李固传》:“臣闻台辅之位,实和阳阳,璇机不平,寇贼奸轨,则责在太尉。”指三公宰相之位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崔林传》:散骑侍郎孟康荐林曰:“牧守州郡,所在而治,及为外
太子的称谓。《晋书·成都王颖传》:“皇太子,国之储贰。”
朝廷大臣。《韩非子·八经》: “相室约其廷臣,廷臣约其官属。”陈奇猷注: “廷臣,在朝廷之臣,大官也。”
文书名。清朝官兵向兵部领取马匹之凭证。清制,扈从皇帝出巡之官兵例由兵部发给马匹,应领者首先赴兵部预领此单,然后持单至放马处领取。
宋朝无品武阶官名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 重定武阶官名,改守阙军将置,位在进义副尉下、进勇副尉上。
宋朝礼部侍郎简称。
官名。清末各省分路巡防队属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后各省旧军逐步改为巡防队,分五路驻防,始置。每路一人,奏补。掌本路各营饷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