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大臣
见“大臣”。
见“大臣”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南护卫府”。
官署名。掌修治汴河堤岸事务。元丰八年(公元1085年)诏本司隶都水监。
吏名。南宋置,隶临安府开拆司,主管开拆司事,其下有副开拆官、下名开拆官。
金代诸路军之一。由尝为盗窃者组成,以充防筑之役。
官名。元至大四年(公元1311年)置尚牧所,属宣徽院,秩从五品,设提举二人为主官,下设同提举、副提举、吏目各一人。
爵名。南朝宋“伯”爵等级之一,不食封。见《南齐书·沈文季传》。
官署名。隋朝东宫置,有率一员、副率二员,掌以宗人侍卫; 又有长史、司马及录事、功仓兵骑诸曹参军事、法铠等曹行参军各一员,行参军六员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太子右宗卫为太子右武侍。唐高祖武德五年(6
即“中军师”。晋朝人修史时避讳改。
清朝兵部武库清吏司所属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官名。即尚食直长。官名。隋唐为尚食局的佐官,金为尚食局的属官。见“尚食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