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衣前锋营
见“三旗包衣前锋营”。
见“三旗包衣前锋营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礼部主客清吏司所属机构,分办本司事务。
官名。南齐置。武帝永明三年(485)省,四年复置。隶少府。官名。南齐少府所属有署,以丞为主官,掌铁器的锻冶。
官名。明初刑部所属司门部副长官。洪武六年 (1373) 始置,初二人,正六品。十三年,升部秩,随改从五品,一人。协郎中共掌本属部之事。二十三年,随司门部并罢。
官名。突厥领兵官,即“左杀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重要军事机构。掌镇抚西北诸部族,统领突吕不、奥衍、室韦、楮特等部族军及招州兵马。亦称“西北路招讨府”、“西北路招讨司”。置招讨使、副使、都监等职。
官名。简称“仪制司员外郎”。明清礼部仪制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仪部员外郎设,一人,从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员外郎一人。七年(1650)增设满洲员外郎。
即“太和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”。
官名。宋朝遣使于辽常置副使,因带国书,故称国信副使。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石虎置。《晋书·苻洪载记》: “(洪)累有战功,封西平郡公,其部下赐爵关内侯者二千余人,以洪为关内领侯将。”
官府文书名。又作咨报。唐末、五代及宋朝,翰林学士院有事通知三省及枢密院则用之,而不用申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