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选
官制用语。又称参注。宋朝官员注授差遣的一种方式。即官员携带印纸、告敕或宣札,到主管官府如吏部四选或兵部、刑部、各转运司等注授差遣。
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规定之一。又称参注。即由官员携带印纸、告敕或宣札, 到主管铨选的官府(如吏部、兵部、各路转运使司)注授差遣。
官制用语。又称参注。宋朝官员注授差遣的一种方式。即官员携带印纸、告敕或宣札,到主管官府如吏部四选或兵部、刑部、各转运司等注授差遣。
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规定之一。又称参注。即由官员携带印纸、告敕或宣札, 到主管铨选的官府(如吏部、兵部、各路转运使司)注授差遣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、哲宗时,于陕西、河东置,设管勾为长官,职掌同经略安抚使。
清朝授官班秩之一。指同级京官转补优秩之班次。六部、理藩院右侍郎转左侍郎,翰林院侍讲学士转侍读学士,侍讲转侍读,詹事府右庶子转左庶子,右中允转左中允,右赞善转左赞善,皆于开列本内列名请转,再以转出之缺请
官名。北魏置,详“镇副将”条。
官名,汉置,属光禄勋羽林右监,佐右监掌羽林右骑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·光禄勋》。参看“羽林丞”条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邮政总局各处置,相当于副处长。
官署名。唐玄宗天宝九载(750)于国子监置,领附监修进士业者,有博士、助教等官。北宋仍隶国子监,收纳四方游士至京师求试者。补中广文馆生,得投牒就试国子监。哲宗元祐七年(1092),置学生二千四百人。绍
考试机关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一月九日公布《文官考试法草案》和《典试委员会编制法草案》,规定文官高等考试由中央政府主持,国务总理监督,故亦称中央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。典试委员会设委
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官名。太子少傅属官,两晋、南朝皆置。晋、宋七品,梁五班,陈七品、六百石。
官署名。即“县尉司”。宋朝于诸县置,掌统领本县弓手,肃清乡村贼盗并受理斗讼,由县尉主其事。真宗咸平元年 (998),令天下县尉司不得置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