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北齐置,见“东市署令丞”。
官名。明嘉靖 (1522—1566) 时置,一人,掌承天 (治今湖北钟祥) 荆襄地方,征收籽粒,护卫显陵。为司礼监外差。
官名。清朝外奏事处之职官,亦称 “奏事官”。额设六人,其中内务府司员兼充四人,各部院司员派充二人。掌传递外廷章奏。
官名。见“显谟阁”。
官名。简称广西司员外郎。① 明清户部广西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广西部员外郎设,一人。南京户部广西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从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员外郎一人。
官名。参见“兵科左给事中”。
官名。隋朝十二卫将军之一,置二员,从三品,为左右武候大将军副贰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名右候卫将军。
官名。主管蚕事的女官。《宋书·礼志》:“皇后采桑坛在蚕室西……取民妻六人为蚕母。”
①吏职名。唐朝门下省弘文馆校书郎置十二员、中书省史馆置十二员、秘书省置十员、秘书省著作局置五员、内侍省内教(宫教)博士置二员、太子司经局置二十五员,宋朝吏部置三员、秘书省秘阁置正名楷书五员、秘书省国史
官名。即朔方节度之号。唐太宗贞观十四年(640)置,以护突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