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彩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司之一。员二人,从六品。属尚工(唐改尚功) 局,掌锦彩缣帛事。唐朝改正六品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 (1403—1424) 后归其职于宦官。
宫中女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尚工的属官,掌缯帛。员额二人,秩从六品。其下有典彩二人,从七品;掌彩二人,从九品。唐沿置,为尚功的属官,司彩正六品,典彩正七品,掌彩正八品,员额与职掌同隋。金与明初亦置司彩、典彩、掌彩,员额、品秩与唐同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司之一。员二人,从六品。属尚工(唐改尚功) 局,掌锦彩缣帛事。唐朝改正六品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 (1403—1424) 后归其职于宦官。
宫中女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尚工的属官,掌缯帛。员额二人,秩从六品。其下有典彩二人,从七品;掌彩二人,从九品。唐沿置,为尚功的属官,司彩正六品,典彩正七品,掌彩正八品,员额与职掌同隋。金与明初亦置司彩、典彩、掌彩,员额、品秩与唐同。
教坊阶官名。金、元朝皆置。金二十五阶之第十五阶,秩正七品下。元十五阶第八阶,正六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教坊官,自从四品起,以下分为二十五阶。正七品下,称调音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,参看“教坊”条
官名,北洋政府设置,见“乌里雅苏台参赞”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司库”。
见“印经提举司”。
汉朝选官制度。指官吏任职日久,论资历依次升迁。如《后汉书·陈忠传》,忠原任尚书,“以久次转为仆射”。
官名。明清工科之主官。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 (1391) 设,一人,秩正八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 中改为正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沿设,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 (1665) 裁。
见“供庖务”。
仅表示官员级别而无实际职务的官,即“散官”,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大都督虽设置于三国时期,但开始是为战争而临时设置的加官,无固定府属。晋、南北朝皆不常置,府属情况不详。北齐文宣帝天保九年(558),济南王以太子监国,因立大都督府,与尚书省分理众事,开府置佐,
官名。即兵部尚书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改,肃宗至德二载(757)复名兵部尚书。参见“兵部尚书”。官名。见“武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