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染署令丞
官名。北齐置司染署,属太府寺,掌织物染色之事。设令丞为正副主官,又别领京坊、河东、信都三局丞。隋沿置,炀帝间改称织染署,改隶少府监。参见“织染署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司染署,属太府寺,掌织物染色之事。设令丞为正副主官,又别领京坊、河东、信都三局丞。隋沿置,炀帝间改称织染署,改隶少府监。参见“织染署”。
清末京师内外城各巡警分厅所属机构。掌看管违警人犯,查验人犯、物件等事。设巡官、巡长、巡警等员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之。天官府官伯司次官,分置左、右,皆正四命。协助左右宫伯中大夫掌管宫庭侍卫,轮番在宫内值勤,兼管临朝及出行的警卫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废。
官名。为武器署的主官,见“武器署”。
官名。即金部员外郎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改,肃宗至德二载 (757)复名金部员外郎。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盐铁七案之一。掌修护河渠、给造军器的名物,及军器作坊、弓弩院诸务诸季料籍。
泛指官吏。公解府掾,即公署掾属。公解即公署、官府。府掾:官吏。解:通廨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内廷派驻尚书省都牧曹监察政务的官员,亦佐理曹务。位在都牧曹给事上。《魏书·张衮传》: “(张修虎)都牧、驾部二曹给事中,上谷公,司农少卿。”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时罢。参见“给
官名。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五月设。位参事之下。无定员,视事之繁简酌置。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。
参见“少詹事”。
官类名。太平天国前期置女职同官,职同检点者有天朝内掌门,东、西殿内贵使;职同指挥者有东、西殿内掌门,南北殿内贵使,女绣锦指挥;职同将军者有南、北殿内掌门,翼殿内贵使,女绣锦将军;职同总制者有翼殿内掌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