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民国初期置,为县的长官,掌全县政令;后改称县长。官名。自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北洋政府规定县行政长官一律改称知事后,在整个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均未变更。县知事隶属于道尹,为县行政长官,其资格分为
三国魏关押质任的机构。官亦作宫。《三国志·魏明帝纪》裴松之注引《魏略》:“保官空虚,初无(资)〔质〕任。”参见“质任”。
官名。掌管都城地区治安。汉朝制度,京城四门分设左右部尉;曹操设洛阳北部尉,造五色棍悬门左右,有违犯禁令的人就用五色棍打死;其职位很低,但权势不小。后来,西晋的洛阳,东晋的建康都设“六部尉”。见《历代职
官名。即“太子司议郎”。官名。唐置,为太子属官,属左春坊,正六品上,掌侍从规谏,驳正启奏等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上·东宫官·左春坊》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,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乐为乐部,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。员一人,佐乐师上士掌乐官政令,听其治讼,并主持乐官演奏。正二命。隋
奸诈狡猾的官吏。《汉书·尹翁归传》:“尹翁归治东海明察……县县收取黠吏豪民,案致其罪,高至于死。”
清朝仓场侍郎之别称。
官名。即汾祠令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令、丞。掌东部地区诸冶,领滏口、武安、白间三局丞。隶太府寺。隋并入掌冶署。
选举制度。唐朝始设,十岁以下能通一经及《孝经》、《论语》,卷诵文十,全通者授官,通七者授出身。应试者由本贯申送礼部,同明经举人之例,考试讫奏闻。宋朝沿置,十五岁以下能通经赋诗者,州举送朝廷,先由国子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