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朝光绪元年(1875)始设。正二品。初兼驻法、俄、义、比等国大臣。二十八年,始为专使英国大臣。辖二等、三等参赞各一人,二等、三等通译官各一人,一等、二等书记官各一人,商务委员一人,以及驻新加坡
政区名。在商代亦称方国,是商与西周时期王畿以外的分封区域。封国对王室是从属关系,是后世地方政权的初期形态。参见“分封制”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,尚书令、仆射、左右丞、左右司郎中、员外郎皆为寄禄官,不任实职,设判尚书都省事一人,以诸司三品以上官或翰林学士充任,总领尚书都省事及集议、定谥等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
泛指掌管仓库的官吏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邓哀王冲传》:“时军国多事,用刑严重。太祖马鞍在库,而为鼠所啮,库吏惧必死,议欲面缚首罪,犹惧不免。”
御史的别称。因御史之冠为獬豸冠,故有此别称。《后汉书·舆服志下》:“法冠……或谓之獬豸冠。獬豸神羊,能别曲直,楚王尝获之,故以为冠。”注:“《异物志》曰:东北荒中有兽名獬豸,一角,性忠,见人斗,则触不
官名。清末外务部之副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外务部侍郎设。正二品,特简。佐大臣掌理外交事务。民国改称外交部次长。
官名。清末责任内阁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四月成立责任内阁,始置。一人,简任。职任辅佐局长管理司务,局长有事故时得代行其职。
官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翰林院书艺局置,掌抄写三元八节奏献祖宗神御表词及大礼毕奏谢诸宫观寺院表词、道场醮仪玉简,及抄写国书等事。
参见“丹书铁契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南京工部所属机构。设提举一人,正八品,副提举二人,正九品,后革副提举。掌供办物料诸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