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知识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地方检察厅

地方检察厅

官署名。清末地方检察机构之一 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始设于京师、奉天等地,宣统二年(1910)后各省渐设。省城、商埠、府每处一所。掌对同级审判厅管辖案件的检察事宜。置检察长一人,检察官一至二人,并录事等。


官署名。清末始设,配置于地方审判厅内。宣统二年 (公元1910年)法部奏准直省省城、商埠各级审判厅、检察厅厅数及设官员额,地方检察厅设检察长一人,秩正五品;检察官二人,秩正六品;掌纠正同级审判,监督下级检察厅。下设典簿一人,秩正七品;主簿一人,秩正八品;录事二人,秩从九品。北洋政府沿置,设检察长一人,检察官二人以上,掌理地方管辖的民事、刑事案件的检察事务。依照民国十四年(公元1925年)十二月十七日公布的《地方检察厅办事暂行规则》的规定,各厅因情形不同,得设总务、侦查、执行等处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帐籍案

    官署名。南宋置,属刑部,掌行在库务、理欠帐籍。

  • 钦命文衡总裁

    官名。太平天国朝上职官。天历己未玖年(1859),改革科举,废掌考各官而设。分正、又正、副、又副,共四人,为主持天试(京试)的主考官。下设副总裁,正、副总阅,磨勘和阅文官。协理考试事宜。亦主武考、下统

  • 北军钱官

    官名,汉置,掌北军(禁卫军)财务。《史记·田叔列传》:“任安笞辱北军钱官小吏。”

  • 臣僚

    臣僚,也写作臣寮,犹言“众臣百官。”《后汉书·宦者列传》:“和帝即祚幼弱,而窦宪兄弟专总权威,内外臣僚,莫由亲接,所与君者,唯阉宦而已。”

  • 崇文馆

    官署名。唐高宗上元二年(675)改崇贤馆置,设学士、直学士,无常员,缺则以太子庶子领馆事。肃宗乾元(758—760)初,以宰相为学士,总馆事掌经籍图书,教授生徙。德宗贞元八年(729)以前隶属不定,时

  • 团佐

    官名。隋朝左右卫、武卫、武候、领军府及东宫领兵开府、仪同府所统乡团次官,置二员。

  • 京师协巡营

    官署名。又称协巡队。清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于巡警部设。专司京师巡防、接受诉讼案件,解送人犯,派遣坛差、道差,保护中外大员来往等事。置统带一人,统辖各队,管理营务。三十二年,改隶民政部。

  • 左式道候

    官名,俸六百石,车驾出,掌在前清道,还,持麾至宫门,宫门乃开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
  • 知会

    文书名。清朝中央各部院间所使用的平行文书之一。

  • 安蛮校尉

    官名。南朝宋置。南平王刘铄以豫州刺史领此,掌南北交界地区的少数民族事务。立府,设置僚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