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代考课之制,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与职责,对官员的才干和工作成绩提出了不同的原则要求二十七项,合称二十七最。其具体内容为:一、献可替否, 为近侍之最(此条适用于两省官);二、铨衡人物,擢尽良才,为选司之
官名。西周置。掌赐族受姓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“司商协民姓。”韦昭注:“司商,掌赐族受姓之官。”官名。掌赐族授姓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“夫古者不料民而知其少多,司民协孤终,司商协民姓,司徒协旅,司寇协奸,
爵名。又称“守嗣大夫”或“承嗣大夫”。春秋时期卿大夫子孙世袭的爵位。《左传·昭公十六年》: “孔张,君之昆孙子孔之后也,执政之嗣也,为嗣大夫。”
官名。隋初置, 大理寺司直十人,炀帝时增至十六人,掌出使推覆,若大理寺有疑案,则参议之。唐因隋旧制,置司直六人,所属有司直史二人。宋大理寺亦置司直,地位在评事之上。
官名。即南朝宋所置“总明观祭酒”。《南齐书·王谌传》:“寻以本官领东观祭酒,即明帝所置总明观也。”官名。东观是汉代宫中著述及藏书的地方。《后汉书·安帝纪》:“诏谒者刘珍及五经博士,校定东观五经、诸子、
官名。明置,为御酒房长官,掌造御酒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·宦官》。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行枢密院官员,在左林牙下,同掌文翰之事。
职衔名。即以他官兼领尚书政事,参与政务。始于西汉昭帝时,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,受武帝遗诏辅政。其后,张安世以车骑将军、孔光以光禄勋、张禹以光禄大夫等均曾领尚书事。位尊权重。东汉称录尚书事。三国吴
州郡的副职称州佐。如别驾、治中、主簿、功曹书佐、部郡国从事、典郡书佐、祭酒从事、中正等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四·总论州佐》。
①掌管某一职事。《曶鼎铭》:“曶,令汝更乃祖考司卜事,锡汝用事。”②当权,执国政。《战国策·赵策四》:“赵太后新用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