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代察举科目之一。两汉常有察举武猛、知兵法的科目,为后世武举的滥觞。《汉书·成帝纪》记元延元年(公元前12年)下诏说:“乃者日蚀星陨,北边二十二郡,举勇猛、知兵法各一人。”《汉书·哀帝纪》记建平四年(
亡国的王,即亡国之君、亡国之主。《后汉书·陆康传》:“岂有聚夺民物,以营无用之铜人;捐舍圣戒,自蹈亡王之法哉!”
见“十光将军”。
官名。① 相传殷朝为辅政大臣之一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“天子之五官,曰司徒、司马、司空、司士、司寇,典司五众。”郑玄注: “此亦殷时制也。”西周为三公之一。亦作“司土”。《盠方彝铭》:“用司六师王行,叁
官名。清朝乐部和声署属官。乾隆七年(1742)设,十六人。为鼓手及乐工之长。分掌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之事。
官名。隋文帝开皇六年 (586) 始置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考功承务郎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 复旧,员一人,从六品上,为尚书省吏部考功司副长官,位郎中下,分掌外官考课之事,太宗贞观(627—6
官署名。亦简称“骑曹”。① 尚书台、省置。详见“骑兵郎”。② 诸公、将军府置。详见“骑兵参军”、“骑兵省”。官署名,三国魏明帝始置,属尚书台(省),掌骑兵事务,由尚书郎掌管。《宋书·百官志》:“(魏明
官署名。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(733)始置于太常寺,掌享祭洒扫之制,长官汾祠令一员,次官令一员,另有庙干二员。
满语,差事之意。清制,各部郎中以下官,凡实际负责掌印、主稿等事者,皆称乌布。官名。清置,位在各部郎中以下,负责掌印、主稿等事。乌布是满语,意为差事。
宦者官署。北齐置,属长秋寺。设令、丞为长贰,下设宫教博士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