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学研究院
高等教育机关。国民党政府教育部于民国二十三年(公元1934年)公布《大学研究院组织规程》,研究院分文科研究所、理科研究所、法科研究所、教育研究所、农科研究所、工科研究所、商科研究所、医科研究所。凡具备三个研究所以上者,始得称研究院。大学可以设研究院,独立学院可以设研究所。研究所下设若干学部。研究期限为两年。民国三十五年(公元1946年)教育部公布《大学研究所暂行组织规程》将原来的研究院与各部取消,仅设立研究所,与各学系结合,并依学系的名称为研究所的名称。
高等教育机关。国民党政府教育部于民国二十三年(公元1934年)公布《大学研究院组织规程》,研究院分文科研究所、理科研究所、法科研究所、教育研究所、农科研究所、工科研究所、商科研究所、医科研究所。凡具备三个研究所以上者,始得称研究院。大学可以设研究院,独立学院可以设研究所。研究所下设若干学部。研究期限为两年。民国三十五年(公元1946年)教育部公布《大学研究所暂行组织规程》将原来的研究院与各部取消,仅设立研究所,与各学系结合,并依学系的名称为研究所的名称。
官名。见“司礼寺”。
宋朝经制使司、经制发运使司、经制边防财用司简称。
官名。金朝置,管理民养驿马。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置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下》: “以左常侍霍皓为劝课大夫,与典农使者朱表、典劝都尉陆充等循行州郡,核定户籍,劝课农桑。”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(1390)于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五军断事司分置,每司一人,正七品,分理军中刑狱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革。参见“五军断事司”。
专差御史名。明代本遣卿贰或部曹掌儹运事务,至万历时始差御史。掌督理南粮北调、监兑粮米、催儹运船,并兼理山东济宁以南河道。
官署名。明初吏部属部之一。洪武六年(1373) 始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十三年改设主事一人。掌官吏考课、黜陟之事。二十九年改称考功清吏司。
①官署名。即少府监所统互市监,唐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互市监。②官名。即互市监长官,唐武则天垂拱元年 (685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互市监。官署名,亦为官名。
学官名。金大定十三年(公元1173年)于诸路设女真府学,以新进士为教授,掌教金族子弟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凉置。为领兵武职,李伟曾任之。参见《晋书·张轨传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