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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仆少卿

官名。北魏始置,为太仆副贰,位在丞上,四品上。北齐置为太仆寺次官,员一人,四品上。历朝沿置。隋、唐、五代员二人,协助太仆卿管理车舆厩牧,审计籍帐,通判本寺事务。隋初正四品上,炀帝改从四品,唐从四品上。唐曾随本寺改名司驭大夫、司仆少卿,旋各复旧。北宋初为四品寄禄官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始为职事官,员一人,南宋省。辽朝南面官有之。元朝员二人。明初员二人,武宗正德十一年(1516)增为三人,一人佐判寺事,一人督营马,一人督畿马,正四品。清朝满、汉员各一人,正四品。皇帝出行,一人随行,管理车驾马驼。每岁夏季,赴马场稽查马匹,三年均齐一次,报兵部查核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省。自北齐以来,亦称“太仆寺少卿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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