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代吏人授官的一项规定。即“年劳补官法”,见该条。
汉苑名,掌养禽兽,供皇帝狩猎。《后汉书·孝和孝殇帝纪》:“(永元五年)二月戊戌,诏有司省減内外厩及涼州诸苑马。自京师离宫果园上林广成囿悉以假贫民,恣得采捕,不收其税。”
官名。宋仁宗景祐元年(1034)始置,选三丞以上曾任知县人充任,掌纠绳百官,肃清纪纲。任职满二年除正任御史再供职二年即除三司或开封府判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罢。
官名。突厥阿史那氏别部大臣之一,世袭其官而无员限。
官署名。隋朝置,与右领军府同掌十二军帐籍、差科、辞讼之事。不置将军,唯有长史、司马、掾属、录事及功、仓、户、骑、兵曹参军,法、铠二曹行参军等员。又置明法,隶于法司,掌律令轻重。又统开府府(骠骑府)、仪
官名。辽置,为南枢密院的佐官。见“南枢密院”。
官署名。辽为北面官,掌器物造作。有使、副使等官。金属殿前都点检司,主管御用器械鞍辔诸物。设提点、使、副使领局事,秩正五品、从五品、从六品。下设直长、都监,秩正八品、正九品。金章宗明昌三年(1192),
官名,王莽置,职如郡太守,其辖地为长陵、池阳以北,至云阳、祋祤十县。其府治在长安城北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伊耆氏下士一人,其职掌为:国家大祭祀,供给参加祭祀的老臣们藏杖的箧;军旅,供给授予有爵命者的殳杖;供给王赐与年老者的杖。北周仿《周礼》之制,置伊耆氏中士,正二命;伊耆氏下士,正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负责捕捉冬眠的野兽,按时贡献野味皮革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穴氏,下士一人,徒四人”,“掌攻蛰兽,各以其物火之,以时献其珍异皮革。”贾公彦疏: “凡兽蛰皆藏在穴中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