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知识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宗学

宗学

学校名。专为宗室子弟而置。汉平帝置宗师,掌教训宗室子弟。唐初,于秘书外省别置小学,令宗室子孙就读。宋神宗元丰六年(1083)始称宗室小学。检八至十四岁宗室子弟入学。徽宗崇宁元年(1102),诸王宫设大、小二学,置教授。四年,改博士。南宋高宗绍兴四年(1134)复置诸王宫大、小学教授。凡有籍宗室子弟三年试补一次。明制: 凡宗室子弟年未满二十者,均入学。万历(1573—1620)后改十岁以上皆入学。衣冠同于生员,每年由提学官考试,以王府长史、纪善、伴读、教授学行优者为师。后令与生员同赴乡试,并有经乡试、会试得官者。清制: 八旗各设宗学,始于顺治十年(1653)。选满洲生员为师,凡未封宗室子弟,十岁以上者俱入学习满文。雍正二年(1724),改设左、右翼满、汉学各一。王、公、将军及闲散宗室子弟十八岁以下入学分司满、汉文,兼骑射。以王、公一人总其事,并设总管、副管、满教习、汉教习等员掌教学事。乾隆十一年(1746)定学额,左翼七十,右翼六十。两翼学生可与天下贡士同殿试,赐进士甲第,用翰林部属等官。


官学名。(1)北宋元丰六年(公元1083年)由宗室令铄建议设立,既而中辍,建中靖国元年(公元1101年)复置。崇宁初,立月书、季考之法,宗室子弟十岁以上入小学,二十岁以上入大学,小学生近一千人,分十斋。置大、小学教授,由宗正寺兼领。靖康之乱,宗学废。南宋绍兴十四年(公元1144年)重建宗学于临安,招收大、小学生一百人,诸王子弟才得以入学。置大、小学教授各一人。嘉定九年(公元1216年)改教授为博士,又置宗学谕一人,并隶宗正寺。宗学博士在太常博士之下,谕在国子正之上。(2) 明代在北京与南京分别设立,入学的学生限于亲王的世子、长子、众子及十岁以上的宗室子弟。学习期限为五年,如考试成绩优异,经批准可以提前离校,并享受本人所属等级的俸禄。最初规定每年由提举考试。后来一律由科举考试才给予出身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图画院

    官署名。宋太宗雍熙元年在翰林院置图画院,为宫廷中绘画官署;宋哲宗绍圣二年改称图画局,也简称画院;其官有待诏,祗候等。元代不设,明置,清废。见宋代高承《事物纪原·图画局》、明代曹昭《新增格古要论·院画》

  • 同年

    官场用语。同榜登科者为同年。汉代郡国每年举孝廉一人,同一年被举者, 互相称为同年, 亦称同岁。唐以后实行科举,凡各种正式考试同榜登第者,均互称同年。

  • 台使

    ①朝廷使臣。两晋南朝称宫廷禁省为“台”,故名。 《晋书·段匹䃅传》:“(邵)洎复欲执台使王英送于季龙, 匹䃅正色责之曰: ‘卿不能遵兄之志,逼吾不得归朝,亦以甚矣,复欲执天

  • 司稼寺

    官署名。即司农寺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司农寺。官署名。唐置,龙朔二年改司农寺为司稼寺。详“司农寺”条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司农寺》。

  • 北司

    唐朝内侍省设在长安城北宫城内,与在城南三省等中央官署相对,故为内侍省别称,借指宦官势力。内侍省的别称。唐朝内侍省设在皇宫北面,故称内侍省为北司。

  • 判刑部事

    官名。北宋前期置为刑部长官,以御史知杂以上或朝官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复以刑部尚书为刑部长官,遂罢。

  • 法制院参事

    官名。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五月设。无定额,奏任。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。

  • 清理财政处

    官署名。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。宣统元年(1909)设。掌清理全国财政,调查各省收支,综核出入款项汇录京外各处预决算报告册等。置提调、帮提调各二人,总办一人,帮办一人。清末度支部的内部机构。清政府认为清理

  • 内奏事处

    见“奏事处”。

  • 守征虏将军

    征虏将军,杂号将军名,守征虏将军,即代理征虏将军,凡将军,皆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冯异传》:“九年春,祭遵卒,诏异守征虏将军,并将其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