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,金置,“掌发卖给随路香茶盐钞引”,使从六品;副使从七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榷货务》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(1291)由山南江北道提刑按察司改名,监治本道诸路,为内八道监司之一,隶御史台。设使二员 (正三品)、副使二员(正四品)、佥事四员 (正五品)、经历一员(从七品)、知事一员
节度判官、观察判官合称。与留守判官同为选人最高一阶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定为从八品。徽宗崇宁二年 (1103) 重定选人阶官,换承直郎。
西周时期对执政重臣的称谓。 《簋铭》:“命汝司成周里人,及者(诸)侯、大亚、讯讼罚。”
海军同等官。其军阶为少将,总掌海军军需事务。
见“提调”①。又,明朝镇戍军中设,为下级军官。负责分守一堡。其地位在守备、备御之下。
代行大司徒之职事。《后汉书·伏湛传》:“时大司徒邓禹西征关中,帝以湛才任宰相,拜为司直,行大司徒事。”大司徒,助天子掌政务。参看“大司徒”条。
春秋时郑国称管理边境事务的地方官吏。《左传·襄公十一年》: “郑人患晋、楚之故”,“使疆场之司恶于宋。”
见“肃政廉访司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。掌发射飞炮 (石炮) 之事。官署名,辽置,掌飞炮之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二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