宿卫统
官名。北魏置。统带宿卫军士,负责宫廷守卫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从六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品未载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统带宿卫军士,负责宫廷守卫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从六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品未载。
内命妇位号。北齐置,为皇帝之妾。《北史·后妃传上》所载《河清新令》以光猷、昭训、隆徽为上嫔,比三卿。
降服国的国君遣子入侍皇帝称侍子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:“鄯善王、车师王等十六国皆遣子入侍奉献,愿请都护。帝以中国初定,未遑外事,乃还其侍子,厚加赏赐。”
官名。唐朝置于边疆地区,掌安抚边民。北宋或置,掌招降、安抚、讨伐之事。南宋初多置,节制一路或数路兵马,招抚陷金军民。官名。南宋有此官,不常置,掌招降抚慰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七·招抚使》。辽代南面边防官中有
官名,金置,从四品,掌总统本直,谨严仪卫。龙翔军,正隆二年更名神卫军,大定二年又更名拱卫司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拱卫直使司》。
官名。清朝蒙、回各部札萨克之副长官。佐办旗务。康熙二十一年(1682)设,每旗分别为二至四人。遇有缺出,由札萨克会同盟长于闲散王以下,台吉、塔布囊以上,遴选贤能奏补。官名。清制蒙古各旗于札萨克之下设协
官名。清置,见“伊犁将军”。
即“丹书铁契”。明制,铁券可世代相传,故称。参见“丹书铁契”。
官名。汉朝郡县不列入诸曹的散吏。《汉书·儿宽传》:“宽以儒生在其间,见谓不习事,不署曹,除为从史,之北地视畜数年。”颜师古注:“从史者,但只随官僚,不主文书。”官名,西汉置。西汉官府有的置从史,为不列
东汉末年曹操所置的养马机构,掌养马,其长官称令,副长官称丞。其后,魏晋南北朝也置。参看“乘黄令”条。
官名。北齐诸州、郡、县置,租曹长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