宿直官
隋制,尚书省三十六侍郎,分司曹务,直宿禁省,如汉尚书台之制。唐制,“凡尚书省官,每日一人宿直,都司执直簿一,转以为次”(《唐六典·尚书都省》)。宋景德四年(公元1007年)并在尚书省置押宿官。元丰四年(公元1081年)诏尚书都省及六部各轮郎官一员宿直。辽置于皇太后宫,掌宫内宿直之事。
隋制,尚书省三十六侍郎,分司曹务,直宿禁省,如汉尚书台之制。唐制,“凡尚书省官,每日一人宿直,都司执直簿一,转以为次”(《唐六典·尚书都省》)。宋景德四年(公元1007年)并在尚书省置押宿官。元丰四年(公元1081年)诏尚书都省及六部各轮郎官一员宿直。辽置于皇太后宫,掌宫内宿直之事。
官名。三国吴孙皓特置,授工人吴平,以符祥瑞。银印青绶。见《三国志·孙皓传》。官名,三国孙皓置。因工人吴平家有株“买菜”,高四尺,厚三分,如枇杷形,上宽一尺八寸,两边生绿叶。“买菜”又名“平虑草”,于是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清除蛙类水虫。《周礼·秋官:“蝈氏,下士一人,徒二人”,“掌去鼃黽。 焚牡菊, 以灰洒之, 则死。 以其烟被之,则凡水虫无声”。官名。掌管除灭蛙类动物。《周礼·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《周礼·秋官·序官》: “掌货贿,下士十有六人,史四人,徒三十有二人。”贾公彦疏:“掌邦国所致货贿”,“文阙,不可强言也”。官名。周设此官,掌邦国所致货贿。见《周
官名,辽朝置,为南院都统军司副长官,佐南院统军使掌南院从军之政令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。
官名。见“良酝丞”。
官名。见“司驭寺”。
北洋政府时期学绩试验中省试录取者的称号。见“省试(2)”。
官名。西晋王国属官。大国领兵千五百人,次国、小国领兵千人。南朝沿置。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四品,简任。掌佐拟本部则例及一切章程,审议各司重要事务。
官名。突厥有此官,为高级官员。见《北史·突厥传》,参看“次设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