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举制科之一。隋代设置,属于武类科目。大业五年(公元609年)诏举。参见“制科”。
即郡主。宋代诸王的女儿本称郡主,徽宗政和三年,从蔡京之请,改公主号叫帝姬,改郡主号叫宗姬,改县主号叫族姬。南渡后废。见《宋史·礼志十八》。
清朝知府之别称。太守的美称。太守原本四马,秦汉时太守出则增一马,故称五马。见《汉官仪》。宋潘淳《潘子真诗话》:“太守驷马而已,其有加秩中二千石者,乃右骖,故以五马为太守美称。”汉太守比州长,所以“五马
见“贺生辰国信使”。
州分职吏名。北齐上上州在户曹掾、史之外,又有左户掾、史,其与户曹掾、史如何分工则不详。参见“州户曹掾史”。
年俸七百石粮谷的行政长官统称。战国秦置。《商君书·境内》: “七百之令,短兵七十人。”一般指县令、长。
官名。宋朝于边境险要处设置堡寨,以知城、知寨或寨主主管,掌训练士卒、完固防守以捍边境,兼收纳赋税、听断诉讼,小事许自理,大事则禀报上司裁决。金朝亦置,从七品。官名。宋代诸州于少数民族聚居之处常置城以为
官名。辽朝置为北面官。北枢密院官员,低于副使,高于同知北院枢密使事。官名,辽朝置,为北枢密院官员,佐北院枢密使掌兵机武铨群牧之政,位在北院枢密副使之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》,参看“北院枢密使”条。
郡门下吏名。见“州斋帅”。
官名。南宋孝宗乾道七年(1171)置,员三人,为临安府尹募职。九年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