局
指一级官署。历代所设,名称不一,地位悬殊。北齐门下省辖有尚食、尚药等六局,太常寺太庙署下有郊祠局、崇虚局。后代亦有设局者,如太医局、礼制局、司经局、掖庭局,以及宦官衙门中的兵仗局、银作局等。至清末内阁所设制诰、叙官、统计、印铸四局,其地位最高。历代所设诸局之长官,名称各异,至清末内阁四局长官始称为局长。
官署名。北齐门下省有尚食局、尚药局、主衣局、斋帅局、殿中局等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中》。
指一级官署。历代所设,名称不一,地位悬殊。北齐门下省辖有尚食、尚药等六局,太常寺太庙署下有郊祠局、崇虚局。后代亦有设局者,如太医局、礼制局、司经局、掖庭局,以及宦官衙门中的兵仗局、银作局等。至清末内阁所设制诰、叙官、统计、印铸四局,其地位最高。历代所设诸局之长官,名称各异,至清末内阁四局长官始称为局长。
官署名。北齐门下省有尚食局、尚药局、主衣局、斋帅局、殿中局等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中》。
官署名。为北洋政府时期组成国会的两院之一。参见“第一届国会”。
见“钤辖”。官名。宋置,见“钤辖司”。
官名。明洪武十四年(1381)于审刑司置,一人,正六品。掌审理刑狱之事。十九年罢。
官名。北宋置,为大宗正司副长官,位在判大宗正事之下。后废。金为大宗正府次官,从二品,置一员。章宗泰和六年(1206),改为同判大睦亲事。官名。金置,为大宗正府副长官,从二品,位在“判大宗正事”下而在同
铁路职名。北洋政府置,属各铁路管理局,为警务、工务、事务、机务各总段的主管。
官署名,汉置,也写作“鉤盾”、“钩楯”,属少府,掌近池苑囿游观之处。其长官称令,有丞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·少府》,参看“钩盾令”条。
官名。北魏置,管理佛教寺庙僧侣。《魏书·王琼传》: “太和九年 (485),为典寺令。”北齐沿置,为鸿胪寺典寺署长官。
武官名。清末置巡洋长江舰队统制一人,掌统领舰队,以副都统充任,加正都统衔。
官名。即秘书监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秘书监。官名。见“兰台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司隶下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掌徒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