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知识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巡警公所

巡警公所

官署名。清末各省巡警道衙署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改革地方官制,始设。置巡道一人,下设总务、行政、司法、卫生四科。各科置科长(正六品)一人,副科长(正七品)一人,科员(正八品)若干人。掌全省巡警、消防、户籍、营缮、卫生事宜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辛衮

    官名,辽置,见“弥里”。

  • 地方审判厅

    官署名。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始设于京师、奉天等地,宣统二年(1910)后各省渐设。省城、商埠、府、(首县)每处一所。掌审理不属初审厅管辖案件的一审及不服初审厅判决的二审案。置

  • 仲父族帐常衮司

    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辽太祖阿保机之叔释鲁的后代称皇族仲父房,为四帐皇族之一,专设常衮司以掌族帐之事。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皇族帐官,掌隋国王释鲁房族之事。

  • 东省铁路督办

    官名。清末帝俄在中国东北筑成中东铁路后,东省铁路公司的实权由帝俄控制,清政府只在名义上派有一个督办。民国时期沿置,北洋政府于民国七年(公元1918年)二月一日正式设督办公所于哈尔滨,督办由交通总长呈请

  • 提举御前弓马子弟所

    见“御前弓马子弟所”。

  • 固山格格

    见“格格”。

  • 拱卫指挥使司

    官署名。明初改拱卫司而置,为正三品衙门。后改都尉司。洪武三年 (1370) 改亲军都尉府。

  • 仁智殿监工

    官名。明朝内府御用监宦官。一人,掌直武英殿中书舍人所缮写书籍画册等,进奏御前。

  • 三部都勾院

    官署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(980),并盐铁户部勾院、度支勾院置,又称三司都勾院,设判院一人,同勾当一人,掌检举违失。雍熙三年 (986),三部各置勾院。淳化三年 (992),复为都勾院。五年又分置

  • 南部给事

    官名。北魏置,为内廷派驻尚书省南部曹监察政务的官员。位在南部给事中之下。《魏书·李顺传》: “(李冏)太和中,拜下大夫,南部给事,出为龙骧将军、南豫州刺史”。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时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