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监门卫中郎将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置,四员,正四品下,掌监诸门,检校出入。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置,四员,正四品下,掌监诸门,检校出入。
即罚俸,指削减部份或全部俸禄, 为官员降罚的方式之一。始行于战国, 历代沿用之。唐制官员考课, 考第在中下者,每退一等,夺禄一季,即扣发三个月的俸禄。
官名。北魏始置,侍从皇帝读经。西魏亦置为王公官属。北齐皇帝、北周太子、王公皆置。南朝齐置为诸王官属,梁太子、王侯俱置,均因人而设,不常置。唐朝于东宫置此官,无常员,为太子讲导经学。玄宗开元(713—7
官名。唐高祖武德五年 (622) 改右御卫为右领军卫,置二员,从三品,协掌宫禁宿卫。凡翊府之翊卫、外府射声番上者,分配之; 凡分兵主守,则知皇城西面助铺及京城、苑城诸门。宋朝置为环卫官,无定员,无职掌
科举考试方法之一。清光绪二十八年(公元1902年)废八股后,改乡会试首场试中国政治史论五篇,为政论文体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一人,正三品,正参领充,简放。掌筹计全军战具军火等事。唯平时不编军,故不常置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掌内府米豆酒药等物。初设于世祖至元五年 (1268),受制国用使司管辖。十二年,改隶宣徽院。二十五年,定秩为正六品。置提举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即“大同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”。
唐代京兆、河南、太原三府少尹的合称。魏晋以后有治中。隋文帝改为司马,炀帝又改为赞治,后改为丞。唐复称治中,后避高中讳改称司马,开元初复改为少尹。三都少尹为三都府尹的副职,员额各二人,秩从四品下。《新唐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(1291)由山东东西道提刑按察司改名。监治本道诸路,为内八道监司之一,隶御史台。设使二员 (正三品)、副使二员(正四品)、佥事四员(正五品)、经历一员 (从七品)、知事一员
官名。东汉、三国魏、北魏置,为河南尹属官。汉秩六百石,魏七品。北魏亦称“河南郡丞”。参见该条。官名,东汉置,为河南尹之副,佐尹主京都、典兵禁,行县劝农桑、审囚徒,振救困乏等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河南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