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秩郎
散官名。金朝置,为司天监散官,属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一阶,秩从八品下。元朝沿置,属十四阶之第十阶,秩从七品。
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司天翰林官,自从四品使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八品下,称平秩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散官名。金朝置,为司天监散官,属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一阶,秩从八品下。元朝沿置,属十四阶之第十阶,秩从七品。
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司天翰林官,自从四品使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八品下,称平秩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署名。①掌管刑法的机构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属秋官府,以刑部中大夫为长官,少刑部下大夫为次官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省公府诸司中大夫,以刑部下大夫为长官,周宣帝即位后,复置公府诸司中大夫,
官名。清朝西藏地方官员之一。掌治所属各城军民之政事。前藏设七品官二十五人,分辖二十五小营。后藏设七品官十六人,分辖十五小营,缺出,于东科尔及喇嘛内拣选。唐古特官。清分设于前后藏,秩均为六品,属唐古特营
官名。南朝宋置,张奇曾兼任此职。见《宋书·颜师伯传》。
国君或皇帝赐吏民爵位。战国时秦国制定二十等爵,以奖励军功、事功。秦及西汉沿之,依爵级赐与田宅,享受减刑、免役待遇,或有权役使无爵平民,及以爵位赎罪、赎免奴隶等。公大夫(七级)或公乘(八级)以上为高爵,
① 周朝百官箴戒周王的言辞。《左传·襄公四年》: “昔周辛甲之为太史也,命百官,官箴王阙。”当时有《虞人之箴》传世。孔颖达疏: “汉成帝时扬雄爱《虞箴》遂倣之,作十二州二十五《官箴》,后亡失九篇。后汉
县的等级之一。东汉时分县的等级为大、次、小三等;东晋时间亦采用此制。参见“大县”。
宋朝无品武阶官名。南宋置,为效用十资第三资,月给钱三千,米一石五升,春冬衣绢各二匹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长才类科目。神功元年(公元637年)诏举,苏颋等七人及第。
官名。秦始置。西汉因之,为加官,位次中常侍,无定员。所加或大夫、博士、议郎,御史大夫、三公、将军、九卿等亦有加者。加此号得给事宫禁中,常侍皇帝左右,备顾问应对,每日上朝谒见,分平尚书奏事,负责实际政务
爵名。参见“开国伯”。爵位品。南朝梁始置,与开国郡伯同为四品。陈制同梁。北魏开国县伯秩三品。北齐亦置,秩与散县侯同为三品。唐制开国县伯秩正四品上,食邑七百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