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“刑部左厅”。
监狱名。东汉光武帝罢西汉中都官狱二十六所,京师惟留廷尉诏狱与洛阳诏狱。三国魏与西晋亦都洛阳,依东汉旧制置洛阳狱。
官名。金置,为尚药局的主官。见“尚药局”。
官署名。明清负责江南织造之衙门。明朝于南京、杭州、苏州各置一衙门,由宦官掌管,负责织造御用龙衣。清朝于江宁、苏州、杭州各置一衙门,隶内务府。掌织造御用、内廷所用及官用绸缎布匹及其制品等事务。内设织造监
官名。金朝都水监属官。设在河渠之地,掌修治堤岸等工程所用材料场。
官署名。元成宗大德五年 (1301) 由警巡院分置,后以左、右警巡院副使、判官、典史各一员主之。
官名。清内务府广储司所辖负责江宁织造官员,由司员内奏简。光绪三十年(1904)裁。
官署名,民国置,为一省最高警务机关,直属省政府,掌理全省警察事务。设处长一人,总理处务并指挥、监督所属职员及全省各警察机关。官署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七年(公元1918年)一月二十三日公布《各省区警务处组
文书名。清朝使用的下行文。如织造行文府、厅、州、县即用此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官缺补授方法之一。指官员升迁,奉旨由部开列名单题请而授官之例。清制,大学士、尚书、左都御史、侍郎、翰林院掌院学士、总督、巡抚、学政、布政使、按察使缺,各不俟开例具题,即奉特旨补放